徐庄高新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高新区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主要涉及处置工程建设、合同执行过程中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园区正常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党群办,由党群办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
(二)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确定相关责任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 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
4. 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并向上级提出相关建议。
5. 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高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
(二)预警支持系统。高新区各部门要建立上下连贯、纵横畅通、反应灵敏的应急信访稳定信息网络,确保快速、准确、高效、灵敏地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类别、起因等基本情况;
2. 人员情绪和行为程度;
3. 提出和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
4. 采取的主要措施;
5. 初步分析和工作意见;
6. 事态发展态势及预测;
7.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明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分工,突出快速反应及与上级政府部门之间的预案对接、联动配合。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确保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发生蔓延。
(二)发生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视事件规模及严重程度,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处理,面对面地、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并直接参与指挥现场处置。
(三)发生在重要场所、重点企业的群体性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工作人员要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如难以劝离,可将上访人员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或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指挥、组织下,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处置,安全劝返。
(四)应急办要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快报、报告等形式向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五)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机关,拦截车辆,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设置路障、阻碍交通,打横幅、展示大字报、书写标语散发传单、进行煽动性演讲,打砸抢、损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首先动用保卫力量进行制止,同时请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六)对因施工、征地拆迁、安全事故等问题引发的地方群众滋事、围攻工作人员、阻扰工程施工事件时,首先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办报告,事发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现场,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应急指挥部安排工作组协助事发单位缓解矛盾、平息事态。同时请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在做好现场秩序控制的同时,对闹事的组织者和首要分子,如不听劝阻,要视情况适时带离观场,进行教育和审查。对极少数趁机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人员,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果断处置。对大多数参与者,要进行疏导教育,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要避免与群众发生激烈冲突,防止事态扩大,确保人员安全,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效果。
(七)对携带凶器、爆炸物品的人员,一经发现,要在稳住情绪的同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收缴和处理。
(八)对发生自杀性伤害事件,要立即制止并就近送医院或急救中心联系抢救。对年老体弱、身体有病人员,要给予关照,防止发生晕倒、死亡等意外事故。
(九)群体性事件及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授权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
(十)及时总结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工作意见建议,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