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促民企做优做大做强
我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若干措施》自9月1日出台实施以来,已有14家民营企业通过申请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获得合作金融机构的总额3020万元的低息贷款。市经信局初步测算,从今年至2018年,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可落实不少于55亿元的各类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发展,为汕头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我市现有民营经济单位约23万户,占全市经济单位98.3%,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绝对主力位置。去年,全市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304.44亿元,增长9.1%,占全市GDP的70.5%。我市民营经济呈现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细分行业国内领先、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能力突出等特点。但与此同时,“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堆头小”等问题也严重制约着我市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创新发展,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若干措施》,针对汕头人多地少、融资难、融资贵、企业负担重的实际,从拓展发展空间、减轻经营负担、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创新发展、鼓励做强做大、强化服务保障等六方面提出50条具体举措,对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扶持。
“以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暖人心的举动千方百计把企业的营商成本真正降下来,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出台《若干措施》的总体要求,也是我们编制起草工作的出发点。”据市经信局副局长郑宗武介绍,在汇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50项具体措施中包括了汇编现行条款41条,新增条款9项。其中,针对汕头人多地少、土地空间饱和的发展瓶颈,出台了促进工业地产发展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工业地产建设、支持入驻企业的发展,开展标准厂房建设试点工作,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等4条新增条款,鼓励民营企业活化土地利用,增资扩产。
《若干措施》的另外一个最大亮点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出了包括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天使基金、开展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等7条具体措施。
我市将筹资1亿元设立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具体的优惠措施包括: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抵押物按其抵押率的1至2.5倍放大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而获得免抵押信用贷款的企业,信用贷款合计不超过200万元。执行的利率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
(记者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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