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人才评鉴工作的公告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等“1+3”人才优惠政策,定于2015年6月15日开始开展2015年人才评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请认定资格条件
具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资格,并与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相关劳动(服务)协议书的人员。
在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申请认定为斗门区高级技能人才。
(二)申请评定资格条件
1、优秀党政人才
(1)斗门区党政机关在编在职的主要负责人;
(2)个人曾获得中央、***、省委、省政府荣誉的;
(3)所在单位连续三年在岗位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个人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为优秀。
2、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在斗门区内各类企业中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厂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岗位;
(2)所在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企业投资规模折合成人民币5亿元以上;企业年总产值人民币10亿元以上;企业年创税人民币1亿元以上;企业总人数1万人以上。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1)在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3)近5年,专业技术在本行业(专业)达到或超越省内先进水平。
4、特殊技能人才
(1)在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近3年,所从事工种为斗门区紧缺工种目录的;
(3)具有高超的动手能力,突出的创造能力,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果。
特殊技能人才由申请书人所在企业负责申报,其他人才可由申请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申报。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7月15日(星期六、日休息,如有需要可电话预约,联系电话:137****1905黄生,137****1963邝生)。
(二)申报地点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人才评鉴专窗。
三、申报材料
(一)认定
1、申请认定斗门区高层次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鉴申报表》一份(见***1)(该表可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oumen.gov.cn、斗门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dm-hr.net,或到申报点专窗领取,下同);
(2)专业技术等资格证书(学术技术带头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与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劳动(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申请认定斗门区高级技能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高级(特殊)技能人才评鉴申报表》(见***2)一份;
(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与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5)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二)评定
1、优秀党政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优秀党政人才评鉴申报表》(见***3)一份;
(2)申请人最高职级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3)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鉴申报表》(见***4)一份;
(2)任职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投资规模条件由区科工信局审核;企业年总产值条件由区统计局审核;企业年创税条件由国税、地税局审核;企业总人数条件由区人社局审核);
(5)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6)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鉴申报表》(见***1)一份;
(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用证书(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与斗门区内企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5)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6)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特殊技能人才
(1)按要求填写好的《斗门区高级(特殊)技能人才评鉴申报表》(见***2)一份;
(2)与斗门区内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从事工种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5)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6)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1、斗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鉴申报表
2、斗门区高级(特殊)技能人才评鉴申报表
3、斗门区优秀党政人才评鉴申报表
4、斗门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鉴申报表
5、珠海市斗门区人才评审送审材料清单
珠海市斗门区人才评鉴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