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春季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天地同春,万象更新。自2月15日,我市全面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现阶段干旱少雨,气温逐渐升高,大风天气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缔造文明、生态、平安、美丽招远,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招远市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指挥部现就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防火,肇事必究。强化防火减灾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引发森林火灾,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将被追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治安或者刑事处罚。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人不进山、火不入林,切实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二、文明祭祀,弘扬新风。破除陋习、文明祭扫,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摒弃烧香烧纸等祭祀陋俗,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通过鲜花祭奠、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节俭、现代文明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
三、文明旅游,消除火患。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四、加强宣传,尽责监护。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我们要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在林区边缘放鞭炮、放孔明灯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五、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志愿队伍中,对发现的野外不文明用火行为进行劝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110、119、8259119或8215230报警。
森林防灭火责任重大。请向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向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弘扬生态文明,携手建设美丽家园!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远市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指挥部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