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新桥办函〔2019〕86号新桥街道办关于对20193193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宋德东
周禄文(等1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上星社区旧油厂地块建设社区街心公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星社区旧油厂地块面积约3500平方米,其中约200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宝投集团所属企业粮食公司,其他约150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所属地上原建有上星社区旧油厂,为沙井粮食公司资产,建于1965年,共4栋建筑,建筑编号分别为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仓库130-1、130-2、130-3、130-4,于1974年取得产权登记证书,分别为:1.房屋所有权证为粤房字第1538170号,宗地号为9003346;2.不动产证第2822090号,宗地号为9003335;3.不动产证第2822091号,宗地号为9003334。该建筑已于2018年9月被拆除,目前处于空地状态。根据第三方机构测绘及评估情况,该物业占地面积1969.72㎡,建筑面积1208.95㎡。目前,粮食公司根据区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完善上星社区旧油厂资产处置手续,开展资产核销工作。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关于上星社区旧油厂地块建设社区街心公园的提案。建议由区有关部门牵头,协调原物业产权所有方(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与区粮食公司)解决该地块的权益纠纷后,在该地块规划建设社区街心公园。被拆除的上星油厂因其历史建筑,尤其谷仓“拱角仓”等建筑,极具地区建筑特色和历史价值,为挖掘历史建筑的独特经济、文化价值,提升社区文化内涵,同时丰富社区群众的休闲、文娱配套设施,建议按照原貌重建方式推动建筑原址重建,并对社会适度开放,这样既能保障原产权方权益,又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与民生,让建筑记录社区历史,让建筑成为社区名片,更能契合“古镇新韵、智造新城、绿美新桥”的理念。
三、下一步工作
我街道将尽力协助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手续的工作,如果城市更新项目,将配合协调原房产补偿权益相关问题;按最终确定的使用方案与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办理委托管理使用手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仲洪,联系电话:27204373,138****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