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地农村劳动力用工率,促进农民增收,近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对该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继续开展认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基地工作。2015年市人社局认定了7个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基地,并对认定的吸纳就业示范乡镇和基地给与大力支持。今年我市还将认定一批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基地。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是推进镇企对接,建立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关系。文件要求各区县人社部门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情况,以乡镇为单位,与企业签订《劳务对接协议书》,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对接企业的数量,在乡镇和企业之间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关系,保障企业用工数量,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示范乡镇至少要与3户以上企业进行对接并与之签订《劳务对接协议书》。
三是继续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摸清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包括总数、年龄、技能水平、就失业状况等),实现镇、村与企业数据共享,强化动态管理服务。
网络编辑:郭永钢
信息审核:郭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