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关于公开征选文化中心2018年广告设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响应深圳“文化东进”战略,加快打造深圳东部“文化高地”,积极做好龙岗文化中心演艺、展览等艺术文化活动宣传推介工作,展现文化中心良好形象,我局拟委托专业社会机构提供龙岗区文化中心2018年广告设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2018年深圳市龙岗文化中心常年广告设计服务;
2、内容:龙岗文化中心一年广告设计,对龙岗文化中心日常演艺、展览等活动宣传设计提供服务,一年广告设计数量预计不低于350份;
3、费用:总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
4、时限:一年
二、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
2、有丰富的广告设计经验,经验丰富的人员团队。
三、公告时间
2018年1月23日起至1月30日止。
四、受理时间
投标材料请于1月30日上午12: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工作人员将与符合条件且通过综合初审环节的机构联系,其余投标单位不逐一通知,相关投标资料不退回。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并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报价单必须盖公章);
(二)承办方案,包含设计创意、团队保障、经费预算等;
(三)以往作品,文艺演出活动相关海报作品三到五份;(四)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及诚信资质材料;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业绩证明;
以上(一)、(二)、(三)、(四)四类材料按顺序放入密封袋内(密封处需加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中心管理处(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8308号D区504 联系人:谢***)。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中心管理处
联系人:谢***,电话:0755-89558994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