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山区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803办公室)。
一、概述
坪山区监察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各室、中心开展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此外,坪山区监察局定期发布省内外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坪山区监察局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共发布信息4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上半年,坪山区监察局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坪山区监察局将以“廉政清风”栏目为抓手,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加大信息发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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