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坪山区水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坪山法治政府建设安排,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水务法治制度,依法开展水务执法,深入推进水务普法宣传,依法治水管水。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放管服”改革、“深圳90”等改革要求,合并3项行政许可事项为1项,总体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3项减少至8项;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在内的8项政务服务事项转为告知性备案管理,实现“一站式办结”;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平均时限压缩率94.42%。
2.全面落实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落实权责清单,完成涉水证明事项清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梳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法律依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定之外无收费”。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网上办”“指尖办”“一次办”“马上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征收除外)全流程网办,实现行政审批100%不见面;将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在内的5项政务服务事项推广为“秒批”事项,实现无人干预机器“秒批”;“容缺受理”实现比例达85%以上,25个事项办事结果关联电子证照,关联率达89.28%;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水务制度体系建设。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修订版)》《2021年坪山区水务局水政执法工作方案》《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行政检查操作指引(试行)》等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坪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坪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坪山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印发《坪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坪山区水务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等,较大数额罚款和重大疑难案件一律经过案审会审理,重大事项一律经过党组审议,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决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要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规范推进《深圳市坪山区生产建设项目涉水事项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工作。
3.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区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执法指导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审查合同300余份,审核重大行政决策1份,提供执法指导100余次。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深坪府函〔2021〕114号)要求,已将涉及职权事项按要求进行调整,确保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落稳。
2.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配套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通用自由裁量权标准”并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进柔性执法;对水资源、水土保持、在建项目、排水等实行分级分类执法,提升执法效果;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区住建局等部门对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对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水土保持意识。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开展行政检查立案116宗,行政处罚立案67宗;加强在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深入实施水务建设市场失信惩戒制度,出具不良行为认定17单,涉及不良行为认定主体9家,有效规范水务工程市场行为。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清单管理,坚持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履职水平。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区代表建议20宗、社区代表联系函15宗、区政协提案6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及办理工作。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法院协助调查函4份、检察建议书1份,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3.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检查,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坪山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发布信息6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1单。
(六)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1.依法处理信访案件、民生诉求事项。依法妥善化解处置水务领域诉求事项,共接办处理各类民生诉求1900余件,按期办结率保持100%。
2.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水务行政执法行为复议机关统一为坪山区政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1.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立内部法制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并行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公务员学法考试,参加率和优秀率100%;有序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7000余人次,有效强化群众爱水、惜水、护水意识;多形式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排水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参与群众8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依法排水意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邀请法律顾问对合同编进行专门解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观看民法典趣味视频,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水司、进水库、进工地,参与群众500余人;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召开安全生产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开展群众安全生产普法宣讲会和水资源科普活动,参与群众160余人次;开展“12.4宪法日”专场宣传活动,组织集中观看行政庭审视频,推进宪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参与群众300余人次,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带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帮助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备案),协助办理用户依法办理供水和排水接驳,有效推动学习***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融合双促。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发挥党政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水务领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水管水工作领导。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取得了以上成效,但坪山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然存在以下问题:法治理论学习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待提高,法制队伍力量待加强;法治工作创新不够,法治工作方法待提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坪山区水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自己学、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对***法治思想、供水、排水、水土保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用***法治思想等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开展公务员学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及水务执法系统培训等,提高全体水务人员法治思维,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制定水务执法案卷文书模板和执法系统操作指引,提高水务制作执法案卷水平和执法系统使用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优化法治工作方法。加强与区内单位的沟通学习、借鉴参考水务系统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总结提升优化法治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水务法治工作机制;坚持制度引领、程序引导,提升水务依法决策水平,扎实做好审批、监管、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助力法治坪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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