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龙湖分局意外伤害公示(蔡晓婷等4人)(2017921)
公 示
兹有我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蔡晓婷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元) |
汕头岳恵正骨医院 | 蔡晓婷 | 440583********0806 | 居民 | 20170820 | 20170921 | 5321.90 |
汕头岳恵正骨医院 | 陈友歆 | 440511********0415 | 居民 | 20170803 | 20170915 | 10782.37 |
汕头岳恵正骨医院 | 蔡德钊 | 440507********1310 | 居民 | 20170612 | 20170918 | 9105.55 |
汕头岳恵正骨医院 | 林锡元 | 440503********0414 | 职工 | 20170830 | 20170919 | 5455.29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医疗待遇核发股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李志浩
联系电话:88691950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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