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群众基础好的优先选任;5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6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
选任程序:
由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专业需要及地域分布等进行择选,提出拟任人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报名办法:⑴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县人民法院推荐;⑵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⑶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7日起截止到3月27日下午16:30(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回龙山法庭、淋山河法庭、总路嘴法庭、但店法庭、贾庙法庭、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及职责详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联系电话:6155612(团风镇、方高坪镇及县直机关)
159****7908(淋山河镇)
133****0360(回龙山镇、马曹庙镇)
159****7945(总路嘴镇、上巴河镇)
139****2099(但店镇)
159****6688(贾庙乡、杜皮乡)
团风县人民法院 团风县司法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