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市金财工程盐田配套项目二期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6月13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送审的市金财工程盐田配套项目二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6月5 日,因建设单位补充资料,项目暂停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财政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金财工程盐田配套项目二期经深盐发改投〔2013〕213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0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区财政局。所有设备于2016年12月1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897,309.00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897,309.0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设备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03万元,实际投资89.73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公务卡管理信息系统合同工期48天,实际工期236天,超出合同工期188天。建设单位提交了工期延误的说明。
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避免工期延误,按时交付使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