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选举委员会关于选民登记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2021年10月24日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按常住户口进行登记;户口不在现居住地的人员,凭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证明,可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选举。
我市选民登记从2021年9月1日开始,9月13日公布选民名单。在此期间,请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10月24日及以前出生),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登记。
为了保障每一位选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民名单公布前漏登的选民、因下落不明缓登的选民、新迁入的选民和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等,可以在选举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补正登记。未列入选民名单又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特此公告
绵竹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