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2021627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2月28日,由绵竹市安办、绵竹市经科局、绵竹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督导评估组对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2021.6.27”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 (二)《事故调查报告》关于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 1、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第二项第3条“承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仅组织了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未遵守安全要求擅自拆除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在总包方及监理公司多次发现从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擅自拆除临边防护设施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处罚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接受临边防护设施后,未按《临边防护设施移交记录表》“移交后所有临边防护设施不得私自随意拆除和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拆除的,应向总包单位汇报,并由总包单位派专人进行拆除和更换工作”的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管理,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由绵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黄**,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未组织制定本单位保温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未规范系挂安全带、作业时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的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规定,黄祚益应对此次事故应当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根据黄祚益提供的2020年度社保缴纳证明,认定黄祚益2020年度收入为7.3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由绵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温**,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规定,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未遵守安全要求擅自拆除防护设施的安全隐患。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规定,温成刚应对此次事故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建议由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作出处理。 4、张*,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绵竹首府”二期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总包方指定负责安全检查和协调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指定安全检查和协调人员的职责,事故发生时,未在现场履职监管,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规定,张杨应对此次事故应当承担次要管理责任。建议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作出处理。 5、王**,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绵竹首府”二期项目监理部任专监,未严格落实《碧桂园绵竹首府项目监理工程监理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项第12条 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的要求,事故发生时,未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王先明应对此次事故次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作出处理。 6、董**,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保温施工从业人员。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擅自拆除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规定,董武元对此次事故应承担直接责任。鉴于董武元在本次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对其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不再追究行政责任。 (三)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高度重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相关单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细化作业安全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规范遵守,正确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克服思想麻痹大意,及时制止和处置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保证作业安全要求规范科学落实、操作执行到位,要坚决杜绝重进度轻安全现象、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导致安全事故产生。 2.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要求,明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贯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开展岗位安全规范要求及事故后果等宣传教育,严格组织教育培训考核,保证每一位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素质、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如实记录,特别是对安全风险高、事故隐患易发多发岗位要加强培训教育,解决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问题,提高本单位整体安全素质。 3.全面细致排查安全隐患,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风险。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到具体责任人,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对各个工种、生产作业点位开展长期安全隐患排查,保证相应技术防护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亲自抓,安全管理人员要紧盯安全防护管理,采取严格管理方式,落实巡查检查责任,不放过任何一处未整改隐患,保证隐患按规范闭环整改到位,通过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维护好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给予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负责人黄祚益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14日,罚款均已缴纳。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四川热恒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温**罚款4000元的处罚;给予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绵竹首府”二期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张*款3000元的处罚;给予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王**罚款3000元的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育,确保安全生产,2021年7月1日,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各班组生产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班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到位并按时提交《隐患整改反馈单》,经验收合格,形成安全隐患从发现到整改的闭环链接。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操作技能。2021年6月30日,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6.27”事故通报及安全生产会议。一是对该起事故及相关处理情况向全体参会人员通报;二是要求公司每月必须组织安全会议,班组每天必须对成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三是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岗位操作规程。
(三)完善规章制度,筑牢安全篱笆。一是对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汇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体系,积极向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靠拢。二是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三是制定奖励措施,将安全生产与奖罚直接挂钩,激发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评估结论意见及工作建议
(一)总体评估意见
一是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缴纳罚款;二是公司按内部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处罚得当;三是公司从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等方面入手,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进行逐一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公司制定的部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切实根据建筑工人多为农民工,缺乏安全理论知识、安全意识不强的实际而制定,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五、工作建议
2021年,绵竹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市应急局要联合住建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