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2010年度齐鲁友谊奖推荐人选的通知
关于申报青岛市2010年度齐鲁友谊奖推荐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0-04-09|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专家参与到我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中来,并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齐鲁友谊奖人选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56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开展2010年度“齐鲁友谊奖”评选活动,此项奖励是山东省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外国专家的最高奖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近年来在我市工作过的外国专家(含外籍华人专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评选之列。
(一) 为我市传授农业新技术,介绍先进的管理模式,引进或培育了优良品种,并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 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提出重要建议,传授新工艺、新方法,解决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或填补了省内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 为我市基础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营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 参与我市重大科技攻关和某些缺门学科以及新兴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且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五) 为我市培养人才,向我市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 在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七) 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官方或民间友好人士。
二、推选程序
由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填写《齐鲁友谊奖申请表》,并提交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约1500字),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同意推荐报送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待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公布,并于10月份举行颁奖仪式,由省领导为获奖专家颁发“齐鲁友谊奖”奖牌和奖章。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齐鲁友谊奖申请表》(含电子版)、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候选专家护照复印件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式三份。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送市外专局(《齐鲁友谊奖申请表》可从山东人事信息网站 http://www.sdrs.gov.cn )。
四、注意事项
1、“齐鲁友谊奖”评选结果揭晓后,我局将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切勿告知候选专家本人。
2、为保证获奖专家的安全,各单位在接到评奖结果的正式通知后,请立即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如专家本人不愿意公开宣传表彰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知市外国专家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电话:85911893;传真:85911347;邮箱:qdyzb321@163.com;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206室市外国专家局,邮编: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