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红包
船山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红包
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须12月15日前上交廉政账户
近日,船山区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通知明确,此次整治对象为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会成员。重点对本人或者其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等进行整治。
整治期间,船山区将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公开书面承诺、设立廉政账户、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自查督察、查处典型案件等方式,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全区各单位组织所辖整治对象填写《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治理对象全覆盖。同时,各级党员干部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交区廉政账户(账户名:遂宁市船山区监察局,账号:5100***********09130,开户银行:遂宁市建设银行船山支行)。区纪委监察局还建立了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台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船山区将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要节日、年终迎检考核、项目评审验收等敏感时段适时进行重点督察,加大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查办力度。区纪委监察局还将采取明察暗访和专项巡查力度相结合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机关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核实,一律先停职,后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船山区还将注重源头治理。设立全区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举报电话:2249016,切实发动群众参与,提高整治实效。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将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实行收、送一视同仁,对等处理,斩断红包礼金的输送链条。对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