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月份农村环境卫生考评结果出炉
9月23日至25日,市提升办联合市环保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考评组,对8月份各县(市)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并进行了排队。
按照《唐山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检查考评组暗访了各地1个镇乡、1个市场和3至5个村庄,同时抽查沿线各地禁烧工作。
检查考评组认为,各县(市)区8月份按照省、市提升办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为主要任务的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以创建美丽乡村为目标,瞄准规划,对照标准,强化领导,完善措施,真抓实干,追求实效,使全市的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市良好形象的提升,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不断深入开展。检查考评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县(市)区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推动上有所放松,工作调度和现场办公频率减少,组织领导有所减弱;二是个别县(市)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专项经费不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正常运转所需经费不能保障,明显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多数县(市)区缺乏对正规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垃圾处理属于原始的简易办法;四是个别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和管理不到位,还有个别焚烧垃圾和落叶现象。
经检查考评组综合评定,结合各地7月份对最差单位整改反馈情况,将各县(市)区8月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评为优秀、良好两个档次,并予以排名。
优秀单位:1.丰南区、海港开发区(并列) 2.迁西县 3.乐亭县、遵化市(并列) 4.滦县 5.滦南县 6.曹妃甸区 7.古冶区 8.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玉田县 10.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单位:11.开平区 12.丰润区 13.路南区 14.汉沽管理区 15.路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