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1年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 分(县)局 |
11 | 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汉长安特区407库区西南角铁路旁 | 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汉长安特区407库区西南角,租用陕西航空工业物流有限公司407库西区空置库房,占地面积950m2。项目主要是对小型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在厂区内暂存、中转,定期转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成后可贮存中转危废(不包含危险化学品)49000吨/年。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表》由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通过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技术评审。 | 1、运营期各类危废均采用密闭容器暂存,废有机溶剂暂存区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中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高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四零七库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起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手套、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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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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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陕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2.正文—危险废物贮存报告表.doc
基础信息表.xlsx
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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