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化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莱山区化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化工行业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辖区所有化工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办〔2013〕73号)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承运剧毒、有毒、液氯、液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化品和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控检测措施落实情况;对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治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各类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部位、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情况;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规范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各类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控检测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部位、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对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治理情况;安全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重点检查储存有毒(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成品油储罐区,对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治理情况,“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控检测措施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各类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以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部位、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经营剧毒化学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液化气体充装单位。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重点检查承运剧毒、有毒、液氯、液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和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大检查以化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至7月20日)
各化工企业要在前期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夏季汛期特点,对照大检查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方案,由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做到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
(二)督查检查阶段(7月21日至9月底)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街道安监中队组成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督查检查组由安监部门或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组至少要有2名化工专家,要针对化工企业专业性特点,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查真情、摸实情,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暗访等形式,对被检查单位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以及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对管理松懈、滑坡严重、冒险生产,以及隐患严重保证不了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或整顿。对每个企业的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要注重化工行业领域大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大检查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倾向性问题,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监中队、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制定本单位的检查方案,对重大隐患及时向街道安监中队报送(联系人:王连祥,电话:6716778, E-mail:wlxanqu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