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化汛期应急管理
为全面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责任落实,有效应对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开展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环境安全的***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地方政府、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环境安全责任。
二是强化监管,整治风险隐患。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督促指导涉重金属、石油化工以及化学品仓储、油气运输管线、危险废物堆存等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和隐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时刻关注汛情灾情,科学评估汛期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全力做好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行政区城内各流域流速流量、闸坝分布等水文水利和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目标信息,提高应对汛期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原则,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处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
四是及时启动响应,妥善有效应对。要求各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准确开展监测,科学确定监测项目和点位布设,准确掌握污染前锋和锋值分布及变化情况,为应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作用,妥善应对、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污染程度。及时、准确、主动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权威信息,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