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乡多措并举推进民居改造
为加快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平山乡近年来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贵州民居”改建工程。
加强环境整治,促使民居改造“树新风”。加大农村“五乱”整治力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引导群众逐步养成文明卫生行为习惯。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着力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到2015年底,完成投资215万元的 7个行政村“一事一议”工程和通组路工程建设,完成院坝硬化1946户、38345平方米,连户路11***户、4.088公里,“五乱”现象整治初见成效、大樱桃万亩工程已覆盖全乡17个村。
健全审批制度,做好建房“守门员”。严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规定村民在建房前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村委会和乡国土资源所牵头,联合对建房选址、房屋式样、建设标准进行审核把关,符合规划要求及建房标准的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办理准建手续后动工建设,确保民居建设符合乡镇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健全监管机制,做好质量“监督员”。乡国土所建立“一房一档”监管台帐,全面落实保包责任。在民居改造过程中,乡政府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干部为第二负责人对村民建房进行监督,采取一日一查,一查一报方式,对施工方进行监督,确保民居改造风格不改、要素不少、标准不降、质量不低。
坚持“三高”原则,确保民居改造“见成效”。民居改造严格按照贵州民居“八要素”的要求,以《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图集》为参照,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进行民居改造。目前,全乡已全面启动中寨、江南、中山、平山、对江等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贵州民居改造已完成853户,庭院建设按照“一户一设计”完成3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