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年检公告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管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凡在2015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请严格按照《中共高青县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年检工作。
为实现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我们将以此次年检为契机,对全县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原有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不再使用。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未开展活动或无能力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可在此次年检中提出注销申请,以便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未与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脱钩的社会组织,要先与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脱钩,再参加年检。具体的脱钩工作请按照《淄“三最”组办发[2016]5号》文件第8页“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情况”中的4项标准来严格执行。
年检相关材料可到高青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告栏内,也可加入高青社会组织QQ交流群,QQ群号:260709102。
年检服务热线:0533-6983525
***: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材料
***:社会组织年检材料
高青县民政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