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省政府新闻办12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对《山东省国土资源工作“十三五”规划》进行解读。《规划》从土地、矿产地质等方面提出多项量化指标,勾画出了“十三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
确保全省11288万亩耕地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是“十三五”期间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据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宇向东介绍,2015年底我省实有耕地面积11416万亩,高于2020年规划目标(1128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1亿亩以上。“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按规划计划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得少于1128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得低于9584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
“为此,我省将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十三五’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推动落实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宇向东表示。
同时,我省将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重点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农田和已建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0万亩左右
我省“十三五”期间将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除***有关部委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外,‘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将控制在150万亩左右,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371万亩以内,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2%。”宇向东表示。
“十二五”期间我省挖潜存量集体建设用地60.48万亩,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2.43%,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任务。“对于‘十三五’期间下降22%的目标任务,我省将尽快分解下达各市严格落实,并将建立落实下降目标的激励机制,对下降目标完成好的市县,在用地计划指标、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宋守军表示。
为了确保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2%的目标,宋守军介绍,我省将落实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通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倒逼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改进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相关实施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落实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准入,发挥标准控制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的约束作用。同时,鼓励节地技术、模式创新,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土地复合利用的节地技术和模式。
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200个左右
我省矿产资源具有种类齐全类型多、资源较丰富、成矿时代多、成矿专属性强、分布范围广、区域特色明显的特点。目前,我省现已发现147种矿产资源,占全国发现矿产资源172种的85.5%;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85种,占全国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种类159种的53.5%。2015年底全省共设置探矿权975个,设置采矿权2520个。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持续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点加强煤、地热、铁、金、金刚石、铜、页岩气、石墨等矿产的勘查,兼顾铅锌、岩盐等矿产,限制勘查石膏、水泥用灰岩等矿产。
在开发方面则将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对不同矿种的开采总量进行宏观调控并以调控指标进行约束。“十三五”期间以增加大、中型矿山数量,压减小型矿山和小矿数量为手段,实现矿产资源整合。2020年,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200个左右。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
此外,到2020年,我省绿色矿山数量将达到300个,全省历史遗留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废弃矿井环境及安全隐患基本得到消除,铁路、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和城市建成区破损山体治理率达到70%,基本实现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记者 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