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9月23日上午,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区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镇街创建工作人员共1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在8月下旬区司法局联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回头看”的基础上,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创建标准把握不准,工作标准不高、资料收集不完整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普法治理科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创建工作台账指引,并对村(社区)的制度上墙、党务村务公开、法治宣传栏建设等创建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改进要求。
区司法局副局长丘海帆要求,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镇街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压实责任,及时整改。整改中要注重细节,查漏补缺,多在标准、规范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在组织实施、机关带头依法办事、有效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规范发展等方面把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出成效,在接下来的申报中展示我区创建工作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水平。
区司法局局长李伟坚最后强调,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是今年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都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晰各自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真正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区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