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妇儿卫生保健事业长足发展
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我市妇儿卫生保健事业长足发展
婴儿母乳喂养率等10项指标已提前或接近国家2010年目标
本报讯(记者 周庆雄)我市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落实《2001—2010年茂名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妇女儿童保健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2001—2005年统计监测资料显示:茂名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等10项卫生保健指标已提前达到或接近国家和茂名市制定的2010年目标要求。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指导。利用媒体和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婚检、优生优育等知识,不断将贯彻《母婴保健法》工作推向深入;市妇幼保健院经常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医院指导产房建设和健全规章制度、技术常规,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管理及处理能力;该院每年还免费接收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进行培训、进修,并派出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医务人员到驻点镇级卫生院坐诊、查房、手术、教学,指导医务人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院管理及技术水平。
加强“三网”监测,提高产科质量。我市建立健全了《茂名市孕产妇死亡监测实施方案》和《茂名地区孕产妇死亡市级评审制度》,对全市孕产妇死亡进行监测;我市还建立了《茂名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实施方案》,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我市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供了依据。此外,针对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上升的趋势,2005年3月,我市建立了茂名市出生缺陷监测网,并制定了《茂名市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利用26间监测单位的出生缺陷监测数据,及时有效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
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一是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我市把进一步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作为提高产科质量的有效途径来抓,制定了“茂名市孕产妇三级转诊规定”、“高危妊娠管理”、“茂名市剖宫产管理”等管理规定,并要求各医院每季度在妇幼例会上汇报和反馈转诊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孕产妇系统保健质量。2003年,市卫生局制定了《转变接生员职能,提高住院分娩率》方案,把离医疗单位五公里以内的接生员转变为妇幼保健员,承担村级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同时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了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顺产可报销100元,高危孕妇可申请救助的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村住院分娩率,提高了我市的住院分娩率。二是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市妇幼保健院首先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新生儿信息反馈工作,各市直医疗单位将出院的新生儿信息及时反馈给该院儿保科妇幼人员,进行0—3岁系统管理,全面提高0—6岁儿童保健服务。同时妇幼保健人员经常深入社区、托幼机构做好集体儿检及卫生营养指导工作,为全市儿童提供儿童眼保健、神经精神系统检查及计算机影像服务进行生长发育监测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儿童保健服务,并为体弱儿建立档案,进行专案管理,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监控,推动“降消”项目实施。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率为重点,积极推动“降消”项目开展,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对2001—2005年茂名地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进行了个案调查,并对五年数据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干预措施,为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提供了科学依据。
《茂名日报》(2006-05-24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