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房产管理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白蚁防治工作;
4、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资质初审工作;
5、负责全县的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资质初审工作;
6、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全县房屋装饰的资质审查、年审,从业人员培训、验收、执法管理;
8、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公共租赁租房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以及房租收取,白蚁防治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房产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9个,实行统一核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收入预算384.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支出预算38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4万元,占72%;项目支出107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2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2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4.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61万元。主要是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6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43.44万元,占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 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款):2018年预算数为326.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用于日常开展工作使用的公用经费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接待项目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产籍登记工作交流学习、培训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0车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单位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房产管理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房产管理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55万元,增长63.02%。人员变动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房产管理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房产管理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房产管理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4.2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珙县房管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