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总工会
领导班子成员
姓名:刘治放
职务:区总工会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
分管工作:负责大东区总工会办公室、基础工作部、劳动生活保障部、农民工工作部。
办公室电话:88139366
单位职能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区总工会由区委和沈阳市总工会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部署、指示和决议,加强工运理论研究,创新工会工作思路,确定全区工会工作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突出和履行工会维护职责,参与政府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的调查处理,切实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和再就业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积极推行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平台,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四)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组织发动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活动。组织职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思想政治、民主法制、科学、文化、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加强工会组织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选配好工会专兼职干部,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推进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帮助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六)认真做好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做好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工会的职工文化、劳动、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和工会统计、信息等工作。
(八)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区总工会各项综合性的文字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工运理论研究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机关文书档案工作;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统计、工会信息工作;机关综合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基础工作部
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选配好专兼职工会干部发展工会组织和会员队伍;负责全区职工政治思想、文化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代会、厂务公开、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活动;负责区以上劳动模范和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奖状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三、劳动生活保障部
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开展送温暖和再就业工作;开展对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救助工作;参与讨论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的调查处理;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发动女职工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有益活动。
四、农民工工作部
协助工会组织部门指导全区各单位加快农民工建会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负责调查了解全区农民工队伍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区政府的委托,负责协调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和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加大行政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协调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维权督察组,依法对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积极指导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并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培养选树农民工先进典型和劳动模范;积极协助区总工会救助中心对困难农民工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进行帮扶救助,保障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单位地址
大东区辽沈二街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