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上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上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上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鞍山市交通委员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起点为兴业环城大道大孤山桥东侧,终点为庙宇岭辽阳界,全长11.974公里。
2.3工程概算为1110.2万元
2.4招标范围:鞍上线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5年4月8日开工至2015年9月30日竣工,工期17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公路专业,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天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辽宁省省委正门斜对面)进行报名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斜对面),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4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交通委员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联系人:费永亮
电 话:0412-72060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斜对面
邮 编:110000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04198
联系人:于月
电 话:024-23239938
传 真:024-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