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窗口集中学习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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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近日林业窗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种子法》。为了保护行业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种子法,特别提出的是“植物新品种权”。
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用以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权强制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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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