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015年,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办学不动摇。突出整治以“三乱”为重点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教育收费、学校补课、有偿家教、异地借读、学籍管理、教辅征订、招生考试、幼儿教育“小学化”、阳光分班和取消“热点班”等十方面问题,使其逐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违规违纪的办学行为坚持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净化教育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