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司法局关于20162017年度评选表彰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和平区司法局依据省司法厅《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及沈阳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审核把关。现将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共7日。公示期内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映。
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联系人:谭德刚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68号 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22829670 2282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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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示名单
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一、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
二、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刘敏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南九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