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抓好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抓好低保核查工作。目前,全县低保入户核查已结束,进入民主评议和审核审批阶段。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资料统计,经入户核查后,全县保障对象从2015年年底的49769人拟增加至84851人,增加3万余人,全县低保对象占农业人口比例拟增至8.79%,户均低保人数拟增至2.44人。各乡(镇、街道)要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尤其是加强对新增对象的抽查复核,要将抽查重点放在增量较大、保障范围不够合理等区域,提高对象认定准确率,确保精准落实低保政策。要加强“两项制度”衔接,严格按“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一般保障户”的有关分类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准确分类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收入和查要与扶贫部门相一致,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认定、管理服务、数据信息“三衔接”;将农村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提交给扶贫办给予帮扶,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要加快信息录入进度,在4月1日之前将“两无”人员(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人员)录入省系统,在4月9日前完成低保对象信息全部录入省系统,4月30日前全部录入县系统。
二是抓好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维护、改造符合条件的敬老院内外环境,加强对敬老院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专职专用;要加大动员力度,吸纳更多的五保对象入住,集中供养率达到60%;要按照省、市标准打造星级敬老院,力争年内创建10所以上星级敬老院;要加强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按照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条件及“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农村敬老院按规格全面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于8月20日前完成达标验收。
三是抓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要认真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安全高效运行。全面开展特殊群体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推行“一站式”医疗服务体制。
四是加强“救急难”机制建设。首先要健全完善“救急难”发现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要求进行认定、上报;其次要设立“救急难服务窗口”,每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村(社区)在办事窗口挂牌办公,由救助窗口统一受理急难对象求助工作;再次要公布求助电话,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求助有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和保护,及时发现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