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财政局公开承诺书
纳雍县财政局为主管全县财政收支以及财政政策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切实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切实抓好财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提升理财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与支持,我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建立服务型机关。做到热情待人,周到服务,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对来文来函来电,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
二、简化办事程序。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实行一次性告之制,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
三、缩短办事时间。对于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办理;对于手续不齐的,一次告之补齐,限时办结。
1、各单位的预算指标和专项资金,签批后送预算股审核,预算股在60分钟内审核完毕并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拨付到用款单位。
2、对行政单位资产处置的管理,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设立账户,经审核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办理,经审核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地区办理,并追踪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
四、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干部教师工资。
五、督促相关股室将涉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肃纪律,建立一支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
七、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加强财政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以上公开承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对没有履行以上承诺的,我们将严肃查处,认真整改。
监督电话:085****1093
纳雍县财政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