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9年下降8%的目标任务,纳雍县结合实际,开展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工作。
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领导机构的建立、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分解、考核评价体系的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执行及节能减排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等情况;节能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体系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及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完善及节能减排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和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省、地重点监控企业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县重点监控能耗企业及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任务完成情况、火电厂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连续达标运行情况、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情况;节能管理和环保执法监管惩治情况、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和高效处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确定和执法监管制度执法情况、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与省相关部门联网的情况、对“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集中整治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情况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全县已开工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评审批,已审批的项目“三同时”执行是否到位等情况。
专项督查中,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普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并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在专项督查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硬指标、硬任务来抓,认真分解细化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奖惩,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和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