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创新管理招法促进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秦皇岛市注重在环境监管和企业治理上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在河流治理上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河长制”,明确了“河长”职责、延伸了监管触角、扩大了覆盖范围,强化了主体责任。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党政四套班子领导分任主要河流市级“河长”,指定19个责任、参谋单位,确定全市县级河长113名,乡村级河长1463名,形成了条块结合、如臂使指的四级河长监管体系,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域内河流水质达标率由去年的53%,提升到84%。
二是在企业治理上创新管理招法。实行“监测、监察、督导、整改、处罚、验收”无缝连接的“一条龙”式企业监管机制。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系列措施手段,坚持疏堵并重,既严格监管,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为经济建设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为99.5%。
三是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创新管理举措。将空气质量与资金、责任、考核相挂钩。每季度对空气质量排名最后的县区,每季度扣缴财政资金100万元。县区每季度空气质量同比上升的,扣缴财政资金50万元。并采取约谈、做检查等方式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并作为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完不成年度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