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财政局三举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单位)支出管理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蓬溪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各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工作推进有力。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2022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要求各主管部门组织下属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对下属预算单位自评结果审核和结果应用管理。
二是压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要求各部门(单位)细化内部财务室和业务股室责任分工,部门自评应由相应资金对应的业务股室具体实施,财务室负责牵头推动、督促协调。
三是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自评质量。县财政局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重点检查绩效自评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全面提升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自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