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公安分局创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办法
四方公安分局创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办法
日期:2004-04-22|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何科学分配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市公安局四方分局的做法是打破过去的平均分配,把优秀等次名额与单位考核结果相结合,实行动态分配,公安干警的日常表现、派出所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干警的年度考核结果,较好地激发了一线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市公安局四方分局在落实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围绕“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群众满意”和“一高一低,四个不发生”目标,广泛征求机关和基层意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制定了《关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意见》,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派出所业务工作考核进行具体细化、量化。具体做法是:将记功、嘉奖、优秀公务员奖励名额向基层一线派出所倾斜。将16个基层派出所的日常和年度考核结果量化排序,分局对规定优秀等次名额统一掌握,按照考核结果分配,每个派出所优秀公务员名额为2+0.25×(16-n),嘉奖名额为3+0.25×(16-n)(n为考核量化排序名次),排序第一名与最后一名派出所的优秀等次名额相差达3-4名。分局考核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派出所落实考核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并排序,提高了考核的透明性。
此办法的实施,使全分局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共服务的水平不断改善,市民的满意率也在逐年提高。(公务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