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六项原则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一是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促进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森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是坚持权益平等原则。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主要面向本村村民,确保本村村民权益相对平等。
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改革中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原则。对“三定”以来已明确的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大部分群众满意的予以维护;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
六是坚持加强监管、依法治林的原则。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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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9:17: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