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
近日,《高青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16个县直及垂管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9项。
《清单》所含内容要素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事项及其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29项收费项目主要涉及技术审查、评估、评价、检验、检测、证明等内容。前期,县编办、县物价局、县法制办、县财政局等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切实做到“无死角、底数清、情况明”。在部门(单位)自查上报、联审小组审核清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审定,最终形成了《清单》。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下一步,县法制办等四部门将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过查阅卷宗、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等形式多渠道受理相关投诉,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不按《清单》规定收费等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