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
本网讯 互联网+,是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模式被广泛运用于政务、医疗、教育、民生等各个领域,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幸福指数。
微信,作为互联网+时代使用最广泛的社交平台,正逐渐成为当前人们获取信息、沟通联络、便捷生活、高效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之一。近日,长阳法院就成功运用微信多人视频功能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开启了长阳法院探索互联网+审判庭审模式之路。
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系原告吕某诉被告田某离婚一案的开庭时间。被告田某13日晚已从北京赶回长阳,但原告吕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因紧急情况均无法按时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被告田某假期不能延长,从北京风尘仆仆赶回家实属不易,另定开庭时间将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时间、金钱成本,本案承办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利用手机微信多人视频聊天模式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微信号予以了确认,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均对这种新颖的庭审模式表示了由衷的认可,认为这种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是一种值得尝试、推广的新模式。
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模式普及,长阳法院积极探索如何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将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的环节,成功送达、调解50余起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今后,长阳法院将深入探索这一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为审判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