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兴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兴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就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单位 | 株洲新兴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新兴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365号。原环评建设内容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分院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一期门诊、住院主楼的建设;二期工程将靠文化路1栋5层楼房、1栋3层楼房、妇幼保健所现有建筑物(1栋2层、1栋3层及内部3户居民住房)进行拆迁并建设二期门诊住院楼、辅助用房 。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得到批复后,因规划调整原计划分两期建设的1栋设计为13层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和1栋设计为13层的辅助用房;现为建设1栋18层的医院主楼和5层的裙楼。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主要设备、公用工程、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未发生变化未发生变化,内容仍与原环评报告书一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水的变更。项目投入使用后,排放的废水为病区污水,主要是诊室、病房、治疗室、各类检验室等处排放的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中病原微生物及控制指标和原环评报告书一致,未发生改变。但有毒有害物质发生变化,原环评中“检验科在血液、血清、细菌和化学检查分析中使用氰化钾、氰化钠、铁氰化钾等氰化合物,由此而产生氰废水和废液”。目前医院已将不使用氰化物作为溶血济,厂家已将溶血济主要成分高铁氰化物改为季铵盐表面活性剂、丙三醇、硫酸钠。且原环评中“重铬酸钾、三氯化铬铬酸钾市医院在病理等工作中使用的化学物品”,但目前我院未有病理科。因此变更后医院特殊废水中只有含酸废水、含盐废水和洗印废水,不含有含氰废水和含铬废水。 变更后,株洲新兴医院门主放射科产生的洗印废水不外排,采用集中收集,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该类废水中的重金属Ag;检验室中的没有含氰废水和含铬废水,只有少量含酸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后,再与门诊部、住院部产生的废水进入医内污水处理站,采用二氯法处理。洗衣房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井化粪池处理后,水质符合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处理后,水质符合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要求。各类废水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及总排放口的废水产生、排放情况不变。 2. 经核查项目废气、固废和噪声未发生变化,内容仍与原环评报告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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