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联动成功调结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谢谢法官!谢谢法律援助!你们是人民的好领导,你们是群众的贴心人,你们让我们的子女抚养纠纷终于圆满画上一个句号”。近日,织金县人民法院官寨法庭的法官与织金县司法局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志成功化解了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使原本复杂的矛盾关系得以平息。开头的话是原告当事人在签完调解协议后对我们的工作同志用颤抖的声音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发出的肺腑之声。
原告刘某与被告姚某于2005年1月1日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于2006年11月31日生育长子姚老大, 2012年3月17日生育次子姚老二。原告刘某于2012年5月20日做了结扎手术。由于双方性格不合,被告姚某于2012年5月28日到南非打工,原告刘某也离家出走,他们分开后,再没有任何联系,导致双方于2012年5月28日分居至今。今年原告刘某回家看孩子,被告的父母拒绝原告刘某探视,并且双方发生冲突,由于两个家庭介入,导致矛盾升级。原告刘某要求抚养两个孩子,准备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多次争夺均无功而返,反而使矛盾更加恶劣。织金县人民法院官寨法庭的法官与织金县司法局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志在得知此情况后,为了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落到实处,身体力行,立即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主动介入,深入原被告居住地织金县纳雍乡顺山村,经过6小时的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讲解劝说、疏导教育和讲解了法律规定、司法解释,通过法理情的宣讲,双方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最后达成协议:双方共同财产房子一栋二层7间200平方米归被告姚某所有,未成年子女长子姚老大归被告姚某抚养,次子姚老二归原告刘某抚养,双方互不承担抚养费。
就这样,一起因为子女抚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在织金县人民法院官寨法庭的法官与织金县司法局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动调解下,终于得以平息。
(纳雍乡司法所 周光彦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