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实行阶梯气价
佛山日报讯记者莫璇报道:昨日,佛山市发改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居民用气全市统一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并实施阶梯气价,最低收费降至3.40元/立方米。
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政府制定价格的有关规定,佛山在今年10月中旬召开听证会并公布两套调整方案。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执行第二套方案,管道天然气的分销价格、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等六大类气价,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市发改局副局长周和平表示,新标准体现“多用气多付费,少用气少付费”原则,全市每年的降价金额近1.4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同时又加速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及促进节能减排。
居民用气阶梯收费 最高一年可省105元
居民用气价格由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两部分构成。明年执行新标准后,容量气价将从五区原有的880元/户到1392元/户不等,全市统一下降为500元/户,最大降幅达到***%,最低降幅也有43%。
在居民计量气价方面,现行居民计量气价为3.65元/立方米。在实施阶梯气价后,将按三个用气量档次进行阶梯收费,分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按1∶1.1∶1.4比价确定:第一档为0~420(含)立方米,3.4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420~600(含)立方米,3.74元/立方米; 第三档600立方米以上,4.76元/立方米。
按照国家和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原则性规定,阶梯气量所分的三档,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用气量,分别需要按照覆盖区域内80%、95%、100%的居民用户家庭月均用气量来确定。按目前佛山使用管道天然气超过50万户来计算,这意味着仅第一档降价就可以惠及超过40万户居民。
周和平说,相较于省内其他城市,佛山执行气价新标准后的收费是最低的,同时第一档420立方米的户年用气量标准确定得较高,足以满足一般三口之家的用气需求。“平衡点在680立方米,即对年用气量超过680立方米以上的居民用户才会增加支出,在680立方米以下居民用户会有不同程度减少,最多一年可节省105元。“
非居民用气价格均下降 放开相关服务价格
针对非居民用户,新标准同样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气价降至3.57元/立方米;公用性质用气价格则实行政府定价,为3.80元/立方米,范围包括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
针对工商业用气,新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从现行供需双方协商的最高销售价格5.20元/立方米,2016年降低为4.60元/立方米。每年年初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气源价格变化、市场供求状况等综合因素调整公布,并实行购气成本与调整公布的最高限价同向联动调整机制。若年度内全市综合气源价格波动超过6%且超过6个月以上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购气成本与最高限价同向联动的方法适时调整最高限价。
周和平介绍,此次管道天然气价格降幅较大,主要原因在于管道天然气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至2014年销售量已达9.5亿立方米,规模效应促使成本下降。而随着西二线气的进入,佛山气源采购成本有了一定降低。
新标准还明确了燃气经营企业的成本利润双控制的指标。对仍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和与气源价格同方向联动定价机制管理的分销价格,按实际运营成本合理调整控制指标。配气费用由现行0.319元/立方米降低为0.14元/立方米,成本利润由6.5%降低为4%。
同时,新标准还新增了配气价格(原代输价格)的管理,市高压管网公司为用户提供输气管道运输服务执行的配气价格由省管理更改为市级管理,最高不超过0.18元/立方米。此外还放开相关服务价格,原各区制定的居民庭院管网、户内初始配置设置等相关服务价格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