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威海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筹建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威科字〔2018〕25号)相关规定,市技术创新中心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采取定向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区市及市直部门推荐、专家论证,现将立项筹建的15家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进行公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3年,期满按规定进行验收,为确保筹建计划顺利实施,现要求如下:
一、签订任务书。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各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尽快完善建设方案并提报任务书,将纸质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任务书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调度与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提升技术创新中心支撑产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引进培育人才方面水平,确保建设成效并按期验收评估。
***:2021年威海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筹建名单.doc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