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措施0d42541c3a114fc2abb7d8a7d06e5ee8
为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近年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创新举措,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正向激励,印发了《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出台后,我市积极推动联合激励政策落地实施,建立健全部门间和谐评定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对市级、区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综合得分排名符合要求的,授予企业家相应各级“五一”劳动奖章和企业“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同时,向相应各级组织部“两新”工委、行政审批局、工商联、信用办、社保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单位和部门推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确保各项正向激励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使企业享受到政策实惠。
为充分激发劳动关系双方参与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我市今年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增加吸收了相关激励政策,一是优先推荐纳入全省工信系统重点支持“白名单”企业库,并提供给省内相关金融机构。二是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三是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髙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和技工院校校企联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方面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作为评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就业见习基地的重要依据。五是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和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六是优先推荐为各级示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此同时,是否评定为省、市、县(市)、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还将作为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的重要依据。全市各地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在省、市激励政策基础上拓展延伸适合本地的激励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更多政策资源支持,不断激发企业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了“1+X”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政策体系。
我市通过严把正向激励政策落实关,推动政策体系提质扩面,将有力支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取得竞争优势地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含金量和吸引力,充分激发和谐创建动能,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为实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一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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