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汽科技佛山有限公司食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爱汽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的申请,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爱汽科技(佛山)有限公司食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21号建设,是公司配套食堂项目,占地面积366.8平方米,使用面积366.8平方米,层数1层。项目设有冰柜3个、炉头4个、消毒柜2个、烘箱1个。项目投资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5年7月27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沉淀预处理后由市政下水道排入工业园区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落实了相关隔音减噪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建设项目油烟废气污染物处理后达到国家《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增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增源环测ZYHCWT20150615-0172)。排污口编号:厨房油烟FQ-656002。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在营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污水、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晚上22时至翌晨6时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营业。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
(四)营业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