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龙岗法院审判法庭语音录入系统项目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委托,就2017龙岗法院审判法庭语音录入系统项目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YM2017-G0101-1
2、项目名称:2017龙岗法院审判法庭语音录入系统项目采购(重新招标)
3、项目概况:
(1)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2)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需求及技术规格。
4、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质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外地投标单位可传真(原件备查),注册供应商信息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1)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2月6日起至12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对于涉及采购需求的询问或质疑(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需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抄送我司,由采购人进行回复;对于招标文件的其他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如涉及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7、现场踏勘:无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21室;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联系方式:
(1)招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廖思嘉 张珂文
联系电话:0755-83521859 83521976
传真电话:0755-835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邮编:518001)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单位及项目联系人:易文娟
联系电话:0755-8955229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10、招标机构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163301
财务电话:0755-83521975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