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横村经济社木厂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4022
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横村经济社定于2014年9月9日15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平塘村横村经济社木厂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横村经济合作社村口的原木厂及小卖部
2、资产规模:村口原木厂及小卖部,用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
3、发包年限:10年
4、土地用途:用于商业发展,现有“分站”房屋(约200㎡)、原“木厂(约160㎡)”及附属1间两层的房屋(共约140㎡),乙方一定要确保安全、不漏水;承包期内原“木厂”瓦架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拆除改建、或维修好继续使用,所需一切维修、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承包期内或承包期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建(如因承包经营需要改建的,可用书面文字将方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则可改建)或拆除所有维修、改建、新建的房屋或构筑物,在合同期满后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5、交易底价:人民币30000元/年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即要向甲方交付首年的承包款,以后每年的承包款均要在当年8月1日(公历)前缴完,如超过3个月未交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承包款;承包范围内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可动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必须在15天内全部搬迁完毕)。
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8、押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要向甲方交付5000元(不计息)押金,作为用于后款关于“路灯维护和公厕灯光、卫生管理”规定之用(即:乙方如不按后款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所交付的押金中扣取相应数额的资金,用作乙方在“路灯维护和公厕灯光、卫生管理”方面失责而甲方需聘请人员“管护”的费用(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如因当年被扣取在下一年度押金不足5000元,乙方必须补充足额为止;
9、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建工厂、仓储、酒楼等(需符合环评要求,无噪声、粉尘和气味扰民现象)商业经营,但必须向国家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可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手续,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要负责承担现有入村道的3盏路灯和新建厕所的3盏电灯(每盏功率均不小于25瓦)的日常使用电费和维护费用,并保障灯光照明正常;要负责甲方所属公厕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每天冲洗1次、每月消毒1--2次,确保厕所干净卫生。
10、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9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委会横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7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