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开展两委换届选举暨创文强管法治宣传进村(居)工作方案
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十分重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落实依法严格管理,提倡文明行为。确保全县村“两委”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法治宣传进村(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省、市“两会”精神,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作为总抓手,凝聚发展正能量。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创文强管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以学习贯彻县“两会”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好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为指导。
二、宣传内容
县普法办、县司法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着力加强农村基层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细则》,宣传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政策、目标要求、工作原则等各项纪律要求;并结合“创文强管”以“创文行动 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4月
四、活动形式
(一)广泛宣传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为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的宣传,县普法办、县司法局以“七五”普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主题,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到各镇(管委)乡村,联合开展“法律进村(居)”法治宣传活动,让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接受法治教育,使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二)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指导村(居)律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
(三)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以我县的“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和“基层司法所”为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认真谋划,组织开展“法律进村(居)”巡回宣传。
1.精心制作“法律进村(居)”宣传展板
为增强此次“法律进村(居)”宣传的活动效果,专门制作了以“创文”和“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主题的两套法治宣传展板。精心制作了《遵纪守法建设文明海岛》普法宣传小册子和《创建村居换届建设美丽健康幸福南澳》普法宣传小册子。
2.组织部署各司法所和驻村法律顾问参与开展“法律进村(居)”巡回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村级换届选举的法律常识。
三月下旬,先后到后宅镇、云澳镇、深澳镇所属村(居)开展“法律进村(居)”巡回宣传活动。四月上旬,先后到青澳管委和黄花山管委所属村(居)开展“法律进村(居)”巡回宣传活动。
3.宣传方式
一是通过活动现场摆放法治宣传展板,为当地群众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遵纪守法建设文明海岛》普法宣传小册子和《创建村居换届建设美丽健康幸福南澳》普法宣传小册子;二是通过南澳县广播电视台和南澳普法微信公众号,结合网络媒体自身特点,做好我县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宣传报道。两者结合,扩大宣传面,力使宣传效果最大化。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管委)普法办、各司法所、县局各部门、各驻村法律顾问要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和谐,文明健康的舆论氛围,并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活动,局各部门科学部署,通力协作。人秘股做好本次活动人员调配及后勤保障,公证处、法援处指派公证员、律师参与法治宣传活动。法宣股负责本次法治宣传资料准备并组织开展。各部门把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指定专人,确保此次“法律进村(居)”法治宣传活动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
(三)驻村法律顾问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村(居),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完善法律服务。
(四)各司法所及时向所属党政报告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同时与村居沟通协调。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开展法治宣传的场地,力使此次活动的宣传效果深入人心。
(五)各镇(管委)普法办、各司法所,在村(居)换届期间应准备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在县局主办本次宣传活动后,须继续深入进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至少不低于二场次并及时将工作方案与工作情况上报县局法宣股。
南澳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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