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090008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汕市采备2018-1-165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05-04709-0008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1138987.28 元
五、采购内容:配套安装LED投光灯100套,LED洗墙灯822套,LED轮廓灯725套,点光源1381个,电源变压器148个,敷设电缆电线11968米。具体内容详见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报告书的内容。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广东省内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若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灯具)的制造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售后服务函或售后服务协议;
8、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3年,查询期限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有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8、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料);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3年,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开具有效);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13、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序号4~7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8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九楼
联系人:辜先生
电话:0754-8897009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 gdhsgs@126.com 网址:www.gdhsjl.com
***:1.代理合同.pdf
2.汕头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0605).doc
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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